漳州市第三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
(试行)
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、生活、休息的场所,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。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轨道,特制定《漳州市第三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》,具体如下:
一、学生宿舍管理机构
学生宿舍管理由分管的校级领导直接分管,由学校政教处负责管理,总务处协同管理,下设生管组直接负责管理具体事务。生管组由政教处人员、生管教师、宿管人员和学生宿管委员会代表组成,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。学生宿管委员会由各年段学生会成员、宿舍长组成,在学校的指导下,协助处理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,努力做到自我管理,自我教育,自我服务。
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宿舍长一名,协助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,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,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。
宿舍常规管理由宿管人员负责为主,生管老师与班主任协助。日有检查,周有评比,学期(年)有总结表彰。
寄宿生须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。
二、学生宿舍安全保卫条例
1.学生入住时必须按生管组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。
2.宿舍区如有突发事件,学生第一时间找宿管人员、生管老师或物业保安处理,如找不到可直接拨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带班领导。
3.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,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。坚决抵制各类形式的欺凌行为,包括且不仅限于暴力行为、侮辱、歧视、孤立等,有问题矛盾要及时反馈生管老师、班主任或值班领导。
4.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(可携带钝头水果瓜刨),严禁携带宠物,严禁携带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宿舍。
5.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,不允许非住宿生进入宿舍,严禁留宿他人。男女生宿舍楼之间严禁串门,严禁进入异性宿舍,因公进入需由宿管人员或者生管老师陪同。严禁攀爬阳台、逃生窗进入寝室。
6.学校将定期举行校园开放日邀请家长到校参观。平时学生家长及其他亲朋一律不得进入宿舍探访,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生管老师同意后在宿舍楼会客厅见面。
7.加强财产保管意识,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,不带大量现金,生活开支请使用校园一卡通,并妥善保管校园一卡通。未经物品主人同意,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,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。若不慎遗失物品应及时报失。若发现物品失窃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生管老师。离开寝室须及时关好门窗但内外均不上锁。
8.加强防火意识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。严禁在宿舍楼使用明火,不准焚烧任何物品、点蜡烛和点蚊香等。严禁私拉电线、乱接插头,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、电热壶、电热棒、卷发棒、电熨斗等电器(电吹风仅限在指定区域内使用)。要爱护消防器材。
9.加强法律意识,严禁打架斗殴,严禁赌博、严禁酗酒,严禁观看、传播反动、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等。严禁从事盈利性活动。严禁从事宗教迷信和其他非法活动。
三、学生宿舍作息条例
1.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,进出宿舍楼须在宿舍楼门口刷一卡通点名(严禁代刷),学生回寝室后,不得擅自离开宿舍楼。各楼层宿管人员将会定时检查和点名,并及时将学生到位情况向生管老师汇报。(具体作息时间详见漳州三中高中学生宿舍作息管理标准)
2.就寝预备铃响过以后,要迅速做好睡觉前的准备工作,宿舍长清点本寝室人数,待宿管人员查寝时进行上报。统一熄灯后,要安静就寝,禁止讲话及洗衣服等影响其他人休息的事情。不允许私自使用照明灯具。
3.如需继续夜读的同学,经申请批准后,在不影响本寝室同学休息的基础上可继续使用充电台灯。
4.在上课和晚自习期间,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逗留和提前回宿舍。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有老师签字的请假条(生病学生须凭医务室病假证明签字)并将请假单交至保安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。如有体育课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(如衣服、鞋子等需要更换的物品),不得返回宿舍。
5.节假日原则上不留校,最迟无课第一天上午10:00前离校。星期日或节后上课前一天下午15:00-17:00间准时返校,参加寝室集体大扫除,由学生宿管委员会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生管老师。19:00准时参加晚自习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,须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留校。
6.对屡次违反作息条例者,由生管组给予相应处分,严重者将给予停宿、退宿处理。
四、寄宿生请假条例
1.除学校规定的外出活动外,学生不得随意离开学校。
2.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外出者,须向班主任书面申请请假,班主任同意签字后(如班主任不在,由班主任委托的老师签字,22点后由生管老师同意签字)方可离校,学生带请假条到宿管人员处认真填写《漳州三中寄宿学生因病(事)离校登记单》。上联留在宿管人员备案。学生离校时将下联交给学校大门的保安,回校时校门保卫填写好学生返校的时间,由学生取回并交给宿管人员及时销假。
3.学生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走读,家长和学生须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提出申请(如因生病,须附医院证明),交由年段长审核签字,经政教处生管组审核批准后,学生带请假条到宿管人员处认真填写《漳州三中寄宿学生因病(事)离校登记单》。上联留在宿管人员备案。学生离校时将下联交给学校大门的保卫,回校时校门保卫填写好学生返校的时间,由学生取回并交给宿管人员及时销假。
五、学生宿舍卫生条例
1.自觉保持寝室、卫生间、阳台以及走廊、楼梯、饮水房、会客厅等公共场所卫生,做到无积灰、无杂物、无痰迹、无水迹、无脚印、无球印等。
2.建立严格的寝室卫生值班制度,保证每天有人打扫整理寝,离开宿舍楼参加教学活动时应保持寝室整洁。学校每日进行评比,并将评比结果公布在公告栏。
3.注意身体健康,注意个人卫生,勤换洗衣服,定期换洗床上用品。
4.学生一律在食堂就餐,严禁把外卖和食堂饭菜带入宿舍楼用餐。如有病号要求带饭,须持有病假条或班主任的证明方可入内。
5.寄宿生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,不得往窗外或走廊里扔果皮、纸屑、杂物或者泼水,不随地吐痰。寝室内垃圾袋装,由值日生及时清理,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门后。衣服不准晾在寝室内。自觉保持浴室及卫生间清洁无异味。
6.保持寝室及宿舍公共场所环境整洁,不打闹喧哗,严禁打扑克玩游戏机(含手机、平板等电子产品),严禁音乐外放,严禁从事体育活动、跳舞、抽烟、酗酒、赌博等活动。
7.各宿舍由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,保持室内清洁,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,垃圾要做到早中晚各倒一次。
六、学生宿舍内务要求
1.床上:离开寝室时席子(床单)拉平整。被褥参照部队内务叠成方块状放置远离床梯一侧,叠口朝床梯(不用被褥时请放入衣柜内),枕头放置在被子上。床上不允许摆放其他物品,蚊帐和床帘统一打开、挂好且下摆拉整齐。
2.床下:鞋子置于阳台鞋架上,鞋跟朝外;睡觉时拖鞋置于床梯下鞋跟朝外。拉杆箱统一排放于入门的两侧。
3.写字台、衣柜:无涂划、无张贴物。衣柜内物品须整齐摆放或吊挂。写字台书架上整齐放置书籍和学习用品等。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。人离开时,桌面上不得有任何物品。充电台灯置于桌面左侧,椅子归到写字台下,靠中放置。
4.洗漱用具:洗漱用具统一放置于阳台。牙刷和牙膏头朝下插在牙杯里,牙杯放置于脸盆中,毛巾挂在衣架上。水桶一律整齐放在阳台靠墙处,脸盆放在水桶上面整齐一致。
5.卫生用具:扫帚、垃圾桶、畚箕、拖把放于阳台无水池一侧,靠墙角放置。
6.浴室及卫生间保持清洁无异味。
7.阳台:整洁无杂物,衣物晾挂整齐,栏杆与台面无积灰。垃圾桶干净无垃圾。
8.玻璃窗和门:无涂划、无张贴物,透明、无污渍、无破损,内外上下无灰迹,窗台窗框无积灰。
9.地面和墙面:地面、桌下无果壳、纸屑等。地面干净、无积水,墙面保持洁白无瑕、无掉灰。
10.用水和电器:人离开宿舍时随手关闭电风扇、空调、台灯、日光灯等电器,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。
七、学生宿舍公物管理条例
1.爱护宿舍内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,严禁在任何墙面、门窗、家具上钉凿、涂划、张贴。
2.宿舍实行公物财产承包制,物品损坏按照学校规定赔偿。公用物品(如门窗、电风扇、日光灯、空调、晒衣架、卫浴用具等)损坏由宿舍共同赔偿,个人物品(如个人使用的家具设施床、桌椅等)损坏由本人赔偿。
3.要节约用水,随手关紧水龙头。
4.要节约用电,学生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灯、关空调等(夏季使用空调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开启、关闭)。如巡查到没关空调、灯等情况,将进行断电处理。
5.不得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,球类、健身器材等禁止进入宿舍区,一经发现,一律没收,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八、学生宿舍检查评比及奖惩方法
(一)检查评比细则
1.内务(35分)
(1)铺面、书桌干净,无杂物,无张贴。(5分)
(2)被褥参照部队内务叠成方块状放置远离床梯一侧,叠口朝床梯(不用被褥时请放入衣柜内),枕头放置在被子上。(5分)
(3)白天蚊帐、床帘统一打开、挂好。(5分)
(4)干净衣服叠好放在柜子内、湿衣物一律晾晒在阳台,不在宿舍内晾晒(5分)
(5)鞋子放置阳台鞋架上,鞋后跟向外成一线(5分)
(6)毛巾悬挂在衣架上,洗漱用品统一放置(5分)
(7)脸盆、水桶、清洁工具、撑衣杆统一放置(5分)
注:任何一项不符合除扣分外,均叫回现场处理至合格为此。
2.卫生(35分)
(1)门板、墙面干净,无污迹、尘土,无粘贴。(5分)
(2)门、窗户玻璃干净明亮、无痕无尘。(5分)
(3)地面干净,无污迹、无垃圾(5分)
(4)卫生间干净,无污物、无异味。(5分)
(5)墙角、房顶无蜘蛛网、无灰尘。(5分)
(6)风扇空调等公用设施干净无尘。(5分)
(7)宿舍空气清新,无异味,垃圾桶早晚清理。(5分)
注:任何一项不符合除扣分外,均叫回现场处理至合格为此。
3.纪律(30分,违反任何一条扣5分,扣完为止)
(1)严禁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的发生。
(2)禁止在寝室吸烟、喝酒、打牌。
(3)严守作息。无特殊情况不得晚归,严禁夜不归寝。不允许在休息时段串寝。
(4)服从宿管人员与生管老师的日常管理。
(5)禁止在室内乱贴标语、乱刻、乱画、乱踢。
(6)禁止在宿舍内运动与娱乐,不大声交谈、不外放音乐。
(7)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智能手机及其它违禁物品。
(8)禁止将外卖或食堂饭菜带入宿舍。
(9)未经当事人允许,不能随意拿别人的东西。
(10)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,离开宿舍及时关水关电。
注:违纪行为除宿舍扣分外,当事人按《漳州三中学生宿舍违规处理细则》及相关校纪校规进行处理。
(二)检查评比方式
1.周一至周五的检查由宿管人员实施,宿管人员需即时完成评价处理与记录。检查时间段随机,一天至少检查一次。
2.每周日下午17:00由学生会进行检查,完成评价处理与记录。
3.以宿舍为评比单位,实行一周一评。每周日晚20:00前各部门将检查情况汇总到生管组老师,生管组教师进行汇总统计通报,每年段男女各得分前五名的寝室授予流动红旗。
4.以年段宿舍为评比单位,每学期结合各方面表现最终评选出学期“文明宿舍”和“优秀住宿生”。“文明宿舍”每年段男女生宿舍获流动红旗次数前5名的寝室发放“文明宿舍”标志,给予颁发奖状并公示表彰,同时作为“先进班集体”的评选依据之一。每学期评选出“优秀住宿生”,与学校三好生、团员等评选相关联。
(三)注意事项
1.宿舍评比实行百分制,70分以下为不合格,限时进行整改,85分以上为模范宿舍评选起点线。
2.有违反纪律项第1-4点的宿舍将直接评为“不合格宿舍”,违规的学生取消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。
建设文明、温暖、优雅的宿舍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。全体寄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,接受和服从管理,并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维持好宿舍区秩序。凡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、停宿、退宿等相应处罚。学生住宿期间的表现,将作为学生个人品德评定、参加各类评比和所在宿舍、班级参加各类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。违纪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,停宿退宿将作为学校对学生纪律处分之一记入学生档案。
九、本《条例》从2024年8月25日起开始执行,未尽事宜,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。
十、本《条例》解释权归漳州市第三中学。
漳州市第三中学
2024年8月15日
校 训:进德、崇正、博学、健美
校 风:勤奋、求实、文明、进取
教 风:立德为范、育人为本
学 风:博学笃行、思辨恒新
||编辑:黄巧颖
||初审:欧志军
||复审:曾梅玲
||终审:黄勤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