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志红,女,中共党员,小学数学一级教师。1993年7月参加工作,曾任幼儿园园长、小学年级级长、文娱组长、财务等职务。 工作30年来,她兢兢业业、尽职尽责、任劳任怨,从不计较个人得失。生活上乐观随和,乐于助人,受到领导同事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。曾获英德市“优秀教师”、“模范教育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等荣誉称号,在2023年被评为英德市师德师风标兵。
无论在哪个岗位,无论担任什么职务,她始终不忘初心,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2016年9月根据学校需要,她被安排担任财务一职,财务工作繁重琐碎,但毫无经验的她迎难而上,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以身作则,廉洁奉公。
日常工作中,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,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账目,发现金额不符,做到及时汇报,及时处理;根据会计提供的依据,与银行相关部门联系,井然有序地完成了职工工资和其它应发放的经费发放工作;坚持财务手续,严格审核,对不符手续的凭证不付款。财务工作的特殊性质要求工作者不能有一丝丝细节上的失误,所以她把自己的全部精力与时间都放到了工作上,从未出现过大的工作失误,从未给学校造成经济上的损失。
在工作中,她力求着重做好三个方面工作:一是摆正位置,认真做好服务工作,消除自己思想上的松懈和不足,彻底更新观念,自觉规范工作行为,认真落实财务制度规定与工作纪律。二是认真细致做好本职工作。在财务工作上,做到工作仔细、认真、无差错。三是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人,做到和气、关心、体贴、温暖。工作中承担自己的责任,认真对待每一件事,对待每一项工作,负责到底。
她对于孩子们总是十分亲切的,她仔细负责,是孩子们的良师益友,每当孩子们遇到成长、学习过程中的烦恼时,她总是能耐心地帮助孩子们自信乐观地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。她还善于发现孩子们身上的闪光点,不断地给予鼓励和专业的指导,曾带领孩子们参加比赛,获得了荣誉,刘老师是孩子们心目中的好老师。
党旗下,她是坚守初心、乐于奉献、关爱群众的好党员。刘志红同志保持中国共产党“忠诚、干净、担当”的优秀品质,忠于党的教育事业,率先垂范,发挥着一名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在疫情爆发时,她志愿加入冲锋队,走遍大街小巷,帮助有需要的人们。在平时,她关爱群众,不仅心系师生,还经常慰问退休老师,送去温暖与问候,她用初心和信仰坚守着关爱群众的情怀,彰显了一名党员的先锋本色。
她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,勤奋努力,时刻提醒自己要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、为学校建设服务、为广大师生服务,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无私奉献着自己的微光。
编辑:张秋月
一校一审:欧少于
二校二审:赖春华
三校三审:朱文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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