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间四月天,学法正当时。为有效预防校园暴力,用法律保护同学们健康成长。4月10日,孝感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广场校区三(12)班家委会邀请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法官万晓、于明伍,走进三(12)班,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堂以“预防校园暴力”为主题的法治启蒙课。
首先,万晓从“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机关的职能”“三大诉讼”“几个重要的年龄阶段”等方面进行法律常识普及。
接着,万晓通过视频教学的方式和深入浅出的讲解,让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,校园暴力除了行为暴力,还包括语言暴力、心理暴力。认识到校园暴力对于受害者和施暴者造成的严重后果,并阐释了校园暴力的法律责任。
“预防校园暴力,同学们应当怎么做?”同学们纷纷“献计”。万晓送给同学们三个锦囊妙计:不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,不做沉默的受害者,不做附和着或冷眼旁观者。
“预防校园暴力,家长应当怎么做?”“预防校园暴力,学校应当怎么做?”在这堂课上都给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。
讲解最后,万晓送给同学们“四个心”:感恩的心、坚韧的心、平常的心、快乐的心。
讲解过后,于明伍走上讲台和同学们进行了互动,同学们热情高涨,纷纷举手提问。
于明伍为孩子们答疑解惑,并分享了自己小时候预防校园暴力的经验。孩子们纷纷表示,遭遇校园暴力时,不做沉默的受害者,要及时告知老师、家长,必要时报警,寻求帮助。
万晓和于明伍还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校园暴力的宣传材料。
班主任陈定莉强调,同学们要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,用好法律武器,预防校园暴力,健康成长!